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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19-03-15 00:00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以及《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附注九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1日起至201812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天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津政办函〔201840号)要求,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机关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公开流程、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形式,提高公开质量和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

是完善组织机构调整完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局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形成了领导小组总体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各处室具体抓、信息公开办协调统筹的工作机制。二是抓好彻落实按照国家和我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规定,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和工作规范,研究制定《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津工信办〔20185号),明确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同时,按照要求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更新工作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定期组织各处室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做好整改, 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处室年终工作考评范围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督促各处室做好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                        

(二)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

一是强化公开审核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审查工作制度、规范审查程序将公开审核程序嵌入公文制发环节,严把三道关,起草环节处室把关,签发环节领导把关,发布环节办公室把关二是完善依申请公开机制加强网上值班,责成专人每日两次上网查看依申请信息,严格执行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工作程序,确保公众申请得到及时有效答复三是规范网站信息发布流程,严格履行信息发布审核程序,指定专人负责对拟发布信息进行审核,定期审查已发布信息每日登录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后台进行维护、及时更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作出批示,并在2018年度第23次主任办公会议上,听取了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就做好下一步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我局一直坚持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同志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办和各处室具体落实的机制为保证我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对各处室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予以明确定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制度、公开程序、信息公开保密知识、依申请答复程序等,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统一部署,我认真及时做好2018年制发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并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20个工作日内,将主动公开信息文本文件寄送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供公众查阅二是做好单位内部事务公开。通过门户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机关内部事务,重点做好招标采购三公经费预决算报告和人事任免机关内部事务的信息公开工作。四是做好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建设先进制造研发基地、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业互联网等重点工作,利用报纸、电视、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工业和信息化政策和发展情况。针对降成本、去产能等重点工作,积极做好涉企保证金清理、通过融资租赁加快装备改造升级、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坚决打击取缔“地条钢”等工作的信息公开四是做好提案建议情况公开。按照要求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和我局主办的建议提案答复全文。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482主动公开文件132件,电子化率达100%,向市级查阅点提供纸质文件396发布政策解读16件、部门预决算信息5件、人事任免信息25件,建议提案情况12件。

(二)加强信息公开渠道建设。为方便社会公众和企业获取政府信息,我不断多渠道加大公开力度,积极用好三个平台”,一是将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强化门户网站的窗口作用,设置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服务”“互动平台”等版块,畅通与群众的互动渠道,主动公开宣传我市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情况和政策信息三是充分利用世界智能大会平台,建设完善智能科技产业门户网站,围绕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智能医疗与健康、智能农业、智能文化创意等垂直领域进行深度挖掘,聚焦世界智能发展前沿,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报道

)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

按照“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解读方案同步组织、同步安排、同步发布。按照市委“双万双服”活动安排,围绕“优化政策服务”认真做好政策措施归集和政策解读工作,将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文件在“企业政策服务‘一点通’平台’”和我局门户网站同步关联发布,建立政策文件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更新便企利民政策,丰富政策信息解读形式,确保政策信息的全面性、鲜活性。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接受媒体采访、发表署名文章、参加天津电视台《百姓问政》栏目等,对工业和信息化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同时,通过发布微信微博、召开培训会、举办大型论坛等多种形式宣传解读政策,方便公众理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畅通受理渠道为便于公众提出申请公开申请,我在办公楼内设立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窗口,在我委门户网站设置了 “信息公开”“主任信箱”“监督建议”政民零距离等栏目,打造受理窗口、政府信息公开系统、门户网站和电子邮箱多渠道受理平台,方便社会公众和企业获取政府信息。2018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5件。

(二)及时答复申请。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牢牢把握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关键环节,严格按照法定时限,规范答复口径,采用标准文本,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及时与申请人沟通,了解情况并认真研究,主动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对非本单位产生、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告知其可能的获取途径。2018年度已答复的申请公开总数为45答复率100%。其中,属于同意公开答复4部分公开答复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40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发生就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的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不规范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1件,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复议终止。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得以顺利开展,但也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提升,公开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为提高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2019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全面落实“五公开”,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制定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水平;二是进一步推进平台建设,不断完善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政策解读、政民互动等重点功能,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窗口作用”,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水平;三是继续加强督查考核,依照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绩效考核指标,加强对各处室的督查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8年度我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500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2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8482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20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500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82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0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0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287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4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0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182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45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45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45

1.按时办结数

45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45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4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4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1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5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3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3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33

九、附注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天津政务网(http:// gk.tj.gov.cn和局门户网站http://gyxxh.tj.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35号城市大厦,邮编:300061,电话:022-83605935,电子邮箱:tjsgxw@126.com)。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