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化工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天津市化工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是天津市工信局下属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在天津市工信局的领导下,在化学工业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和天津市建委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的业务指导下,同时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和分配,依据国家、化工及地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施工规范、技术标准及强制性条文为依据,主要负责对化工建筑安装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化工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内设3个部门:综合办公室、土建质量监督室、设备安装质量监督室。
三、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185.2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85.2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5.2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支出预算185.2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6万元,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13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卫生健康支出8.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8.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专项工作经费,办公用房的租赁费。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1年未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1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金额28.5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六)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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