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稽查总队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1-03-15 09:30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稽查总队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稽查总队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管理的行政执法单位。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工业经济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委托,依法履行盐业、无线电、电力、节约能源、清洁生产、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器材等领域的稽查管理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稽查总队内设4个机构。

三、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821.7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86.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821.7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86.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21.7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支出预算821.7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86.5万元,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

卫生健康支出42.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05.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基本支出及专项工作经费。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0年未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0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金额10万元。

)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关于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