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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天津市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解读

来源: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15-01-01 00:00

  1.《天津市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2014年11月28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天津市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 《天津市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加强电力设施保护,保障电力建设的顺利进行,保障电力生产、运行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

  3. 《天津市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条例》明确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各行政管理主体的责任。结合天津直辖市地域相对较小、人员活动频繁等特点,充分考虑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细化了管理体制、各级职责等规定,完善了电力规划建设保护和设施相互妨碍处理等内容。《条例》分为:总则、电力设施的保护、电力设施与其他设施相互妨碍的处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六个部分。

  4. 《天津市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涉及范围是什么?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建和在建电力设施的保护。

  5. 《天津市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亮点是什么?

  《条例》在电力设施保护范围方面补充了充换电站等新能源设施及计量装置;增加了特高压电力线路保护区域;明确规定了进行可能危及架空电力线路作业时,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规定了电力企业巡检权受法律保护;电力设施所有人、管理人对危害电力设施行为的追究权利;补充了因林木侵犯安全距离造成电力供应中断,电力设施所有人、管理人可以采取的紧急处理措施等。这些条款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有助于解决电力生产和建设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6. 《天津市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实施过程中,各市级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各区应明确区级电力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应积极协助电力主管部门开展工作。应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有效地防范和化解潜在风险,最大限度地发挥《条例》在保护电网安全运行、维护天津社会公共秩序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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