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
市级产业主题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
依据《天津市产业主题园区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津先进制造办〔2021〕1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现将组织申报2022年市级产业主题园区(以下简称“产业主题园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按照自愿原则进行申报,由各类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向所在区产业主题园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各区主管部门按照《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二、请各区于2022年8月19日前将推荐意见、产业主题园区推荐汇总表和被推荐单位的申报材料等纸质件(一式三份),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处,全部材料的电子文档(PDF格式)以光盘形式一并报送。逾期未报的,视为放弃。
特此通知。
附件:天津市产业主题园区申报工作指南
2022年7月13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处 张璐;
联系电话:83602801)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