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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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2年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896646L/2022-00020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 文 字 号 :
津工信政法〔2022〕12号
主    题 :
科技工业信息化\信息化;科技工业信息化\工业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2

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和评估评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第四批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和前三批示范评估评价工作,申报有相关名额指标限制。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服务型制造遴选推荐和评估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此次申报分为示范企业、示范项目、示范平台、示范城市4类,其中:示范企业的申报主体是制造业企业,示范城市的申报主体是各区人民政府,示范项目仅面向共享制造模式。

二、申报要求

1符合《通知》明确的基本条件;

2申报主体应是我市注册独立法人,近两年内202011起)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情况

3已入选市级服务型制造培育的企业应积极申报,鼓励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尤其是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积极申报;

4.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推荐,滨海新区推荐总数不超过10家,市内六区推荐总数不超过1家,其他区推荐总数不超过4家,我局将对本次征集到的项目进行遴选,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示范;

5已获得前三批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的企业应参与评估评价,不可重复申报第四批国家级示范遴选,不占各区推荐名额

三、申报流程

(一)企业填报。申报主体登陆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selection.csoma.org.cn/user/login/index.html)注册并填报材料,完成网上填报后下载申报书并加盖公章,提交的正式纸质材料编号要与申报系统上的电子编码一致。

(二)推荐申报。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对申企业进行初步评估论证,提出推荐意见,填写“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并202258日前,将正式上报文件(一式一份)及推荐企业相关材料(含申报书、相关证明材料等,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送我局。申报示范区的,应由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填报,并由所在区人民政府盖章后报送我局。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大培育力度。服务型制造是制造与服务融合发展的新型制造模式和产业形态,是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的重要方向,已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贯彻落实制造业立市和实施《天津市促进智能制造发展条例》的重要举措。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文件宣贯力度,积极组织本区服务型制造遴选工作,加快培育发展服务型制造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

(二)严格审核把关。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高标准、严要求,对企业进行充分评估论证,企业诚信状况以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等进行审查,及时按照推荐名额要求报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被推荐: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近年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有偷漏税和其他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的。工作中,相关政府部门、协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收取费用,且我局未推荐任何中介服务机构参与此项工作。

(三)精心组织申报。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服务型制造相关政策文件研究,结合前期调研摸底情况,要求企业一定要严格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通知》编写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说明材料及佐证材料。其中,属于因特殊原因(如公司经营状态变更为吊销、注销、停业、清算等情况),确实无法完成网上填报的前三批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请相关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供文字说明,与其他企业申报材料一并报送我局、

附件:1.市级服务型制造培育名单

2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申报汇总表

2022419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与法规柯于灿

联系电话:83607736

电子邮箱:keyucan@tj.gov.cn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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