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
2021年度天津市绿色工厂(园区)名单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持续打造绿色制造先进典型,加快推动我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按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天津市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推荐及2018年度天津市绿色工厂复核工作的通知》(津工信节能〔2021〕8号)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天津市绿色工厂(园区)创建工作。经申报单位自评价、第三方机构评价、各区初审、专家审核、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及网上公示等环节,确定了2021年度天津市绿色工厂(园区)名单,其中绿色工厂74家、绿色园区1家,现予以公布。
各区要高度重视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绿色工厂(园区)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加强与相关产业政策的衔接,加大支持力度,宣传推广先进做法、成效及经验,引领本区域工业绿色发展。同时,要加强对绿色工厂(园区)及第三方评价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对发现不再符合绿色工厂(园区)评价要求的单位,及时向我局报送有关情况。
我局将持续加强绿色工厂(园区)名单的管理,按有关要求组织开展抽查和复核,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同时,按要求对第三方机构的评价工作进行抽查,经核实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评价机构,三年内不再采信其出具的绿色制造相关评价材料。
特此通知。
2022年4月15日
(联系人: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程璐,许玉程;
联系电话:022-83608021,022-83607711)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