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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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896646L/2021-00119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 文 字 号 :
津工信科〔2021〕31号
主    题 :
科技工业信息化\工业;科技工业信息化\信息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组织开展人工智能医疗器械

创新任务揭榜工作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揭榜挂帅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医疗器械深度融合发展,更好地服务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工作,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和规划财务司关于组织开展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科函2021247)转发给你们,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做好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揭榜内容

面向智能产品和支撑环境2个方向,聚焦智能辅助诊断产品、智能辅助治疗产品、医学人工智能数据库8类揭榜任务,征集并遴选一批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的单位集中攻关,推动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发展,加速新技术、新产品落地应用。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为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单位需承诺揭榜后能够在指定期限内完成相应任务。

(二)鼓励以联合体方式申报,联合体采取产学研用医相结合的方式,鼓励企业、医疗卫生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同参与,牵头单位为1家,联合单位不超过4家。智能产品类揭榜任务由拟作为产品注册申请人的单位牵头,支撑环境类揭榜任务由医疗卫生机构牵头。

(三)智能产品类揭榜任务要求揭榜单位已完成产品的前期研究并具有基本定型产品,产品拥有知识产权并具有显著的临床应用价值;支撑环境类重点任务要求揭榜单位已完成前期研究并已搭建基本支撑环境。

三、申报要求

1. 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认真研究申报指南,积极组织企业、医疗卫生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等申报揭榜任务。

2. 申报单位要按照申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材料1215日前完成在线申报(网址:http://aimd.caict.ac.cn)。

3.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做好推荐工作,于1218日前,将各单位申报材料纸质件(纸质材料与线上申报内容一致)一式并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业和信息化会同市药品监督管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确定推荐名单

特此通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1119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处 王华

联系电话:83606658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处 任伟

联系电话:2312115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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