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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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关于做好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工作 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896646L/2021-00068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 文 字 号 :
津工信节能〔2021〕4号
主    题 :
科技工业信息化\工业;科技工业信息化\信息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关于做好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工作

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科技、财政、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行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印发了《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印发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就做好试点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科技部门、财政部门、商务部门要建立政策协调和联动机制,应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监督,做好试点过程管理和评估等工作,确保试点取得实效。

二、认真开展申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汽车生产企业申报工作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编制本企业试点实施方案。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的试点实施方案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并2021813日前将正式文件、推荐名单、试点实施方案(纸质材料一式及电子版一份)一并报送工业和信息化(节能与综合利用)。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印发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                        市商务局

                               

2021621


(联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周倩;

联系电话:83607353

市科技局社会发展与农村科技处 汤桂兰;

联系电话:58832885

市财政局经济建设一处 席经治;

联系电话:23205677

市商务局市场建设处 苗国栋;

联系电话:58665572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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