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工业
科技开发专项资金项目验收评审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业集团公司,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工业科技开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财建一〔2016〕16号)的规定,以及《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规范天津市工业科技开发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津工信科〔2018〕6号)的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对上报的工业科技开发专项资金项目验收材料进行了合规性审查,对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将组织召开项目验收专家评审会。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业集团公司及有关单位,组织进入专家评审会的企业,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参会准备,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审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2月2日-2月3日。
地点:津利华名家酒店(河西区浦口道28号)。
二、评审会要求
(一)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项目验收报告的提纲要求制作PPT汇报文件,同时填写完成《天津市工业科技开发专项资金项目验收证书》,于1月29日前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ffwb@tj.gov.cn(PPT文件大小控制在10Mb以内)。
(二)项目主要负责同志做汇报,时间10分钟。专家组质询、企业答辩10分钟。
(三)请各单位按照附件中评审时间表的安排,提前20分钟到达会议地点。
(四)按照防疫有关要求,各企业答辩人员最多3人进入会场,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财务人员;有体温异常、咳嗽等症状或14天内前往过中高风险地区的同志请勿参会;会议现场请全程佩戴口罩。
附件:专家评审会时间安排
2021年1月20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处 王华;
联系电话:83606658;
市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 朱世翼;
联系电话:13821606316)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