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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80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18-08-24 00:00

赵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控制我市公共场所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过高的建议”的建议,经会同市商务委、市交通运输委研究答复如下: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是我市节能工作牵头部门,具体负责工业领域节能管理,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商务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具体负责各自行业节能管理。《节约能源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使用空调采暖、制冷的公共建筑应当实行室内温度控制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制定”。住建部《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管理办法》(建科〔2008〕115号)明确要求“公共建筑夏季室内温度不得低于26℃,冬季室内温度不得高于20℃”。

在商场冬季室内温度方面,目前,我市商场冬季供暖方式分为中央空调自主采暖和市政集中供暖两种。中央空调自主采暖的卖场,温度可在设备正常运行所允许的技术参数范围内自主调节,室温一般设定在18℃-20℃,较为舒适节能。市政集中供暖的卖场有两种情况:一种为按计量收费,用户可自主调节热量;一种为按面积收费,商场无法自主调节热量,目前我市采用市政集中供暖的商场多数为按面积收费。由于卖场较为封闭,自然通风不畅,且首层进出口多、人员进出较为频繁,在无法自主调节温度的条件下,楼层间温差较大且部分区域温度过高的情况的确存在,既不舒适,也不节能。楼层间相对封闭,且可自主调节用热的卖场,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楼层温差较大问题;楼层相对开放或按面积计费的商户,无法自主调节温度,不仅造成能源浪费,同时导致卖场冬季室内舒适度较差,也为企业带来较高的运营成本,成为困扰企业的一大问题。市商务委组织商场与市供热办、供热单位对接,协调解决商场供热计量改造事宜,帮助商场进行供热计量改造;同时,推动节能商场节能改造和绿色商场创建,倡导企业在冷暖、照明、电梯等设备的改造和维护方面做好节能减排工作。下一步,市商务委将持续推动绿色流通发展,通过财政资金引导、组织专题培训等方式,推动零售卖场对照明、空调等设施进行节能改造,促进企业加强能源管理、创建绿色商场。

在轨道交通温度控制方面,津滨轻轨(9号线)目前依据国际标准UIC553《客车通风采暖和空调》,将列车电热器的加热目标温度设定为14℃。运营中,当列车回风口内的温度传感器检测到客室温度高于设定温度后,座椅下的电热器会停止工作。由于运营列车大部运行区段为露天高架环境,列车正线运营期间频繁开关门,容易造成大量冷风灌入车内,车内温度容易流失;且车内系统加热位置是固定的,热量的传导需要一定时间,为保证轻轨列车温度设置满足大部分车厢的温度需求,所以可能会造成列车内部分位置的温度存在差异,部分座位的温度会较高一些。经过实际测量,冬季列车客室实际温度普遍在18至21℃之间,符合TB1951-87《客车空调设计参数》中对气温在18至20℃,内壁面不低于14℃的要求。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委将督促轨道交通结合乘客反馈及气候变化,进一步加强客车空调温度设置,确保满足节能要求。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委托市工业和信息化稽查总队,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公共机构夏季空调温度控制情况专项检查,对室内温度进行现场检测,检查空调系统运行管理制度和运行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下一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将按照您的建议要求,会同市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节能监察力度,落实节能法律法规标准,依法查处违法用能行为;同时加大节能宣传力度,积极开展“节能宣传周”、“全民节能行动”等主题宣传活动,倡导节能理念,推动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感谢您对我市节能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18年5月18日

并复附议人:祖苇

工作人员:王亮

联系电话:83605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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